top of page

修法初審過:175%抵稅、百億基金、科技加持企業將成運動產業最強後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2025年6月25日初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三大關鍵修法亮點,開啟企業與運動產業的雙贏新局。


🔹 一、企業贊助175%抵稅,全民賽事全額列支

企業贊助運動事業與重點賽事,稅賦加成減除率由150%提升至175%,優惠延長至2031年底,投資運動更具誘因。

針對全民運動賽事,行政院新增定義:包含俱樂部賽事、社區聯誼賽、政府或企業自辦比賽等,皆可適用稅賦優惠,且贊助費用全額列支、無金額上限。此舉不僅強化基層能量,也鼓勵民間廣泛參與。


🔹 二、國發基金十年百億挹注,啟動融資引擎

參考文化內容策進院模式,修法納入國發基金十年投入100億元,專款支持運動產業發展。

未來將結合政府、金融與信用保證機構,建立產業融資平台,協助企業投入營運與創新,解決資金瓶頸,加速運動事業專業化與規模化。


🔹 三、科技賦能條文入法,接軌全球運動趨勢

修法首度納入運動科技應用條文,明確支持AI、數位科技與資料管理等技術導入,應用於訓練、分析與服務流程。

不僅提升運動表現與服務品質,也讓台灣運動產業更具國際競爭力,與全球運動科技發展同步前進。


🟡 推動透明健全,同步建立配套機制

此次修法整合稅務、資金與科技三大動能,為選手開拓職涯發展,也讓企業投資更有回報。

委員會亦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明確「捐贈」定義與適用範圍,並研擬防堵賽事涉賭等配套,確保制度健全、資金流向透明。


✅ 結語:企業撐起運動未來,產業全面升級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代表台灣正式啟動「企業帶動運動產業」的新時代。

175%抵稅、百億基金、科技賦能三箭齊發,不僅強化運動表現,更為產業注入持續動能,打造企業與運動共榮的永續未來。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代表台灣正式啟動「企業帶動運動產業」的新時代。(本圖由AI生成)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代表台灣正式啟動「企業帶動運動產業」的新時代。(本圖由AI生成)

 
 
 

Comments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