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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兩招節稅 享10%優稅

作家相片: 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

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

財政部表示,個人出售土地,必須依照前一次取得與出售的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依漲價倍數與持有時間採累進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20%~40%。不過,每人出售自住屋可適用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等優惠稅率10%,有效達到節稅目標。


一生一次優惠為個人持有90.75坪以下都市土地或211.75坪以下的非都市土地並登記戶籍(本人、配偶、直系親屬皆可),土地上若有房屋,必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出售前一年房地皆不能出租或營業使用以證明屬自用住宅用地;若自用住宅建築完成未滿一年,房屋的評定現值需為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上。若滿足所有條件,在出售房地時,即可適用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稅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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