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 00:34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
官員表示,小商家創業初期,可以免用統一發票,只要由國稅局定期查定課稅即可,不過當月銷售額超出20萬元之後,就應該開始使用統一發票,讓進、銷都留下紀錄,營業稅率從原先查定課徵的1%,調整為5%。
為了推廣行動支付,財政部近幾年提供鼓勵措施,官員表示,現階段於實體商店銷售過程中,導入行動支付系統的話,可以委託業者申請租稅優惠,直到2025年12月31日為止,無論月營業額成長是否達標,在優惠期間都可以免用統一發票、維持小規模營業人身分,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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