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9 23:48:22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購買節能家電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不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若是買來轉賣,將無法申請退稅,因此若申請人申請多台電器退稅,例如達到十台以上,國稅局會請買受人提供資料佐證,來確保並非供銷售。
北區國稅局表示,購買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買受人可在六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向國稅局申請每台最高2,000元的貨物稅退稅,但必須符合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等條件。國稅局指出,若申請數量較多,例如十台以上,會請買受人提供購買電器裝機地址等佐證資料,來確認是否非供銷售,若逾期未補充說明及提供資料者,將不予受理。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購買符合退稅標準的電冰箱17台、冷暖氣機16台,想申請退稅34,500元,由於數量較多,國稅局要求公司負責人應說明並提供電器裝機地址、裝修合約等資料,但最後公司負責人並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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