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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反洗錢 行員執行業務陷兩難

2021-09-21 01:14經濟日報 / 記者邱金蘭徐珮君


資金氾濫,近來部分銀行觀察到,詐騙等犯罪集團漂白髒錢的需求大幅提高,近期向上通報疑似洗錢案件明顯增加。面對反洗錢規定,與便民之間產生衝突,銀行也有話要說。


首先是,詐騙橫行,連知名樂壇五月天都被冒名跟粉絲騙錢,面對各式各樣的詐騙、逃漏稅,洗錢防制怎能不把關。一位銀行業者說,疫情後,各國採量化寬鬆政策放錢,加上境外資金回台,有些資金不想循正常管道被課稅,就想盡各種花招要進來。


比如前陣子很流行的溢繳信用卡費,明明卡費只有3萬元,卻溢繳了好幾倍的錢,停泊在帳戶上;另外,還有很多平均薪資不高的行業,帳上卻一下子多了好多錢,碰到這些狀況,怎能不通報?該業者形容,「最近這些錢就在金融機構間跑來跑去,我一輩子也看不到那麼多錢!」


依規定,金融機構若發現疑似洗錢案件,必須向調查局通報;不過,也不是所有銀行都感受到一樣的「洗錢熱」。


另一家銀行總經理說,他們家的疑似洗錢通報案件並未增加,今年第2季跟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數略減,不過,若跟前年同期相比,確實大增兩位數。


一位負責洗錢防制的人員說,最近常見的可疑案件是,有些人年收入才三、四十萬元,一、二個月內,帳戶進了三、四千萬元,進一步了解後發現,是被冒用的「人頭戶」,其中有不少是保全、廚師。


職業不分貴賤,當你問他們資金來源時,他們會說,最近股市大好,這些都是買賣股票所得;也有政治人物的太太、辦公室主任,現金進出量都很大,申報的理由,不外是標會、朋友借款等。行員說,有些可能是真的,有些背後的實際原因就有待釐清。


另外還有一個可疑案例是,一家四口,三人無業、一人退休,之前帳戶都沒什麼往來,卻突然在三個月內,帳戶進出數億元,銀行詢問原因,客戶不願說明,還指責行員:「做什麼投資,還要跟你說喔!」銀行人員於是說要關帳戶,客戶就跑去申訴他。行員說,聽說就有人頭公司的人在成功客訴後,載一整車的人到這家銀行開戶;也有車手大剌剌的客訴,來掩飾非法行為。


洗錢防制工作,若做得不夠精準,就變擾民。一位行員說,有時候銀行基層不知道主管機關要做的洗錢防制,要做多深,沒做,在金檢時被發現會罰錢;做了被客訴,又說未公平待客。「洗錢防制跟公平待客原則兩者根本打架」。做洗防跟客戶要資料,客戶不高興就客訴,誰被客訴多,公平待客原則的分數就可能被打低。


金管會官員表示,公平待客原則的評分,不一定是金融機構客訴案件多,就一定會扣分,還是要看案情綜合考量,例如,反覆申訴的類型很多,或已請業者改善處理,但業者仍未改善等,才會扣分,不是有客訴十件,就會被扣10分。


不過,客訴對銀行的確會是一個負擔,有些總行甚至還制定了不准有客訴的政策。一位民營銀行高層說,為了執行反洗錢,不只客戶會投訴,有時候可能也做不成生意。


銀行反洗錢 風險評估該滾動式調整


一位銀行總經理表示,除了態度,專業跟技巧也是很重要,銀行在做員工教育訓練時,都強調要跟客戶說明清楚,「不能請客戶帶什麼資料補辦,結果人來了才又說缺什麼文件,讓客戶多跑一趟。」


而且跟客戶說明時,儘量不要使用「高風險」等字眼,有些客戶會覺得很刺耳。


最近剛換工作的小徐,到住家附近銀行開薪轉戶時,就被行員質疑為何不去公司或戶籍所在地附近的分行開戶,行員還要小徐拿印有住所地址的信用卡帳單等做證明,才順利開戶,當下,小徐就有被當嫌疑犯的感覺。


官員說,不具地緣關係的人開戶,人頭戶等風險就相對提高。站在銀行立場,詐騙那麼多,一個陌生的人來開戶,一定會繃緊神經,但行員在第一時間也要站在客戶立場說明,才不會讓客戶感覺不舒服。畢竟民眾也是反洗錢的守門員之一,必須有民眾的配合,洗錢防制才能推得下去。


此外,銀行對評估風險也要精進,才能真正做到「以風險為基礎」,並不是所有的PEP都是高風險,銀行也要依個案情況判斷風險等級,不是一看到PEP就全部列高風險。


舉例來說,小葉的父親是退休多年的立委,他因工作關係,共有六個薪資帳戶,奇怪的是,只有這一家銀行每年要他去說明,他說,「前幾天又接到這家銀行打電話叫我去查核,我很火大說要結清帳戶,行員就說可以在電話上確認。」


官員說,像小葉的情況,這家銀行就是該檢討的,每家銀行對高風險帳戶都會設不同的系統認定,這套系統是要動態調整,才不致招惹民怨。


專家把脈 開五解方


一位民營銀行董事長說,最近他有個朋友有10億美元現金要從國外進來,有拿到外銀的「保證函」,證明是沒問題的錢,原本有一家銀行的分行很開心要受理,但沒想到,案子送到總行就被擋住了,朋友一直來問「你們家能不能做」,但因為銀行要花很多精力去查多位最終受益人,也要補很多文件,最後只好放棄了。


政府執行反洗錢,會與「便民」產生矛盾,是否無解?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受訪時表示,法務部最近正在檢討「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PEP)認定範圍。PEP執行是以「風險」為基礎,但在實務上卻常碰到挑戰,例如,有人認為PEP為何沒訂年限,只要當過首長,就要終身被列PEP受嚴格管制,聽說還有些金融機構的PEP「資料庫名單」中,還有前總統蔣經國。


陳明堂說,未來是否要參考部分國家作法,訂定管制年限,或PEP執行上面臨哪些困難,已函請各機關表示意見,希望年底前能檢討完成。


針對PEP等反洗錢規定及執行方式,該怎麼改,國內學者、專家也有多項建議。


PEP要有落日條款


陽明交大資管與財金系教授葉銀華提出兩項建議,第一,現行規定只要當過國營事業的董監事,就一輩子是PEP,但董事跟董事長雖然都是公司負責人,兩者如何相提並論?他認為,國營事業董監事應從PEP範圍中拿掉。


第二,PEP應有落日條款。政務官已卸任十年以上了,為何還圈他,「有些政務官可能是國民黨時代的人,現在民進黨執政可能連門都進不了,能影響誰啊?」葉銀華說。PEP應訂有落日條款,尤其是某個層級以下的政治性人物,更沒有必要終身管制。


給予銀行自主裁量空間


除了PEP規定,一位民營銀行董座也建議,金管會應該要多給銀行自主裁量空間,金管會訂一堆規定,發現你沒做到就罰你,銀行自然「寧可錯殺百人,也不放過一人」。


金融機構執行反洗錢及政府執法,應注意比例原則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建議,防堵洗錢的做法必須遵守合法、正當和比例原則,要趕走小鳥可以製造聲響或丟擲東西嚇走小鳥,「不必用到加農砲把小鳥轟走」!他建議,政府應從上位的洗錢防制法等法律,到PEP認定標準等中間的各項行政規定,乃至銀行公會訂定的銀行之間各項作業流程,全面重新檢視,是否合於目前社會現實和客觀條件,避免嚴苛的規定擾民。


善用科技,彌補人為盤查不愉快


一位民營銀行高層建議,可以「善用科技」,他說,國外的髒錢很多,錢進來時要如何作判斷是否有實質交易,可透過AI、電腦等工具去追最終受益人。


立委曾銘宗也認為,可以善用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找出幾個重要異常指標,由櫃台第一線人員執行,符合比例原則,也比較便民。


爭取國人觀念扭轉


「國人觀念」,也是化解反洗錢與民怨衝突的重要關鍵。如果有國外開戶經驗的人,都清楚國外開戶程序是相當繁瑣,要有合理的開戶理由,也會看地緣關係。在台灣,國人對洗錢防制的觀念似乎還需要時間養成。行政院前院長林全當年在防制洗錢辦公室揭牌時做了一個非常好的比喻,他說,防制洗錢落實在民眾生活上,就像「機場安檢」,雖對民眾不便,但還是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如何宣導,強化國人防制洗錢觀念,恐怕是檢討法令外,要再加把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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