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橘世代
志華跟佩芬離婚時,兩個人忘記將保單的受益人調整,沒想到,多年後佩芬因為一場意外事故身亡,結果由前夫志華領走了壽險保險金,引發雙方家庭紛爭。
其實,當婚姻走到盡頭,面對離婚的財產分配,應該更理性處理,像是常見的3類金錢問題,如房地產、保單、債務等,當中分配的細節可不少。《橘世代》【理財攻略】特別整理離婚時常見的3大財產分配問題,教你保障自己權益不吃虧!
房地產分配:先看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
夫妻居住在一起,難免會買房,但這筆龐大的資產,離婚後會歸給誰呢?若是協議離婚的情況,雙方名下不動產可自行討論所有權歸屬何方,例如先生取得房子、太太取得現金。
但若是走判決離婚的道路,不論是採共同、分別或是法定財產制,當事人只能拿到「金錢債權」,代表可以針對債務人的動產、存款、不動產,聲請換價、拍賣以利清償,但不能直接要求交付不動產。
因此離婚後不動產通常仍屬於登記的名義人,也就是房地產登記在誰名下,離婚後依然是那個人的房子。
雙方的保單:離婚後記得調整受益人,保障自己權益
夫妻婚姻關係中一起投保的「保單」,有時會以另一半作為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當婚姻走到要離婚,記得也要處理這些保單。
首先,可以更改能請領保險理賠金的受益人,例如先生以太太為受益人,離婚後若先生身故、受益人未調整,太太仍有機會領取保險金,因此要記得更改。
此外,保單算是要保人的資產,要保人可以進行契約變更、申請保單貸款等事項,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例如丈夫是要保人、太太是被保險人,離婚時太太應向保險公司申請,將要保人改為自己,由自己續繳接下來的保費,就較無後續理賠等問題。很多人離婚時都忽略了保單的安排,切記要在談判時,把保單列在財產項目中。
債務怎麼算?看所屬婚姻財產制度
此外,有時會聽到有人談離婚,才發現對方突然繃出一個沒有聽過的債務,這該怎麼辦?若夫妻適用的是法定財產制,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必須各自對債務負責,不必共同承擔償還,只是若將來離婚時債務未結清,會影響接下來可以分配的財產。
但若是共同財產制,離婚後則要對分債務;若是分別財產制,則離婚時各自取回財產,負債不影響對方。
但離婚的一切都談好、也進行離婚協議了,對方卻反悔說付不出來,又該怎麼辦?基本上當事人可向法院訴請履行協議、進行判決,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強制執行,透過查封、拍賣對方財產的方式拿到原先約定的金額。
基本上離婚是感性的,但談財務分配必須是理性的,試著超前部署多想幾步,提早規畫,才不會因離婚而讓感情受傷、財產也減損,傷心也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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