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解方懶人包:延期、分期、抵繳一次搞懂
- 財管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
- 8月6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8月7日
當親人過世留下遺產時,繼承人除了分配遺產,還必須在期限內申報並繳納遺產稅。 但如果你遇到短期資金困難,別擔心——財政部貼心提供了4種合法的繳稅方式,只要你符合條件、按時申請,就能度過難關!
✅ 一、延期繳納(最多延後2個月、不收利息)
申請時間:在原本的繳稅期限內提出申請。
延長時間:最多可以延期2個月。
優點:這段期間不會加計利息,非常適合短期內能籌到錢的人。
✅ 二、分期繳納(最高可分18期、最長3年)
申請條件:
應繳遺產稅金額達30萬元以上。
有證明顯示無法一次繳清。
繳納方式:
最多可分18期繳納。
每期間隔不得超過2個月(等於最長3年繳完)。
利息計算:
自原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按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
利率若有變動,依最新利率調整。
✅ 三、實物抵繳(不動產或其他財產抵繳)
申請條件:
應納稅額達30萬元以上。
無法全額繳現金。
抵繳遺產如為共同共有,需過半繼承人及應繼分過半數同意(或2/3應繼分同意)。
可以拿來抵的東西:
在台灣境內的財產,如:土地、建物。
或其他容易變賣、保管的財物(如黃金、股票等)。
✅ 四、用被繼承人「存款」繳稅(不必自己掏錢)
申請條件:
要有過半繼承人與應繼分過半數同意(或應繼分逾2/3)。(說明:「應繼分」是指每位繼承人在法律上應該繼承的遺產份額,也就是法律預設的分配比例。)
適用情況:
被繼承人生前在銀行有存款。
可直接用這筆錢扣稅,不用等遺產分割完再自掏腰包。
📌 如何申請?
無論你要用哪一種方式,都要在「繳納期限內」主動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填寫申請書(實物與存款繳納需附同意書)
書表下載: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書表及範例下載 → 遺產稅
不懂怎麼申請?撥打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國稅局專人會協助你!
🧠 小提醒:
有申請,就有喘息空間!
不要等到逾期被罰才後悔。
把握期限申請,讓遺產繼承少一點壓力、多一點順利。
參考來源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