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股陷阱:你以為免稅的股利,其實國稅局正盯著課稅!
- 財管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
- 10月29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投資台股賺到的股利,不是免計入所得課稅嗎?這是常識啊!」
如果你的公司(總機構在台灣)有投資股票,對於《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的「國內股利免稅」條款,你一定不陌生。這項規定讓企業在投資台灣本地其他公司時,所獲得的股利不用重複課稅,是企業理財規劃中的重要基礎。
然而,在台灣證券市場上,有一種特殊的股票,它掛著台灣上市櫃公司的光環,卻藏著一個巨大的稅務陷阱,那就是近年來備受投資人追捧的——KY股(通常指海外公司來台上市掛牌的股票)。
你以為買進KY股、收到配發的股利時,可以適用國內股利免稅?答案是: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最近再次發出嚴正提醒,並揭露了實務案例:許多公司因為這個誤解,被核定短漏報所得,不僅要補繳稅款,還面臨罰鍰!
KY股:身在台灣,心在外國
要理解這個稅務陷阱,我們首先要搞清楚KY股的本質。
KY股,全名為「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註冊公司在台發行股票」的簡稱,但廣義上泛指依照外國法律設立,並經台灣證交所或櫃買中心核准來台掛牌的外國公司股票。
關鍵區別在於:
簡單來說,KY股只是一個「來台灣上市掛牌」的「外國公司」。
當你的公司(總機構在台灣)投資KY股並獲配股利時,這筆收入在稅法上被視為:「投資於外國公司所取得的股利收入」。
它無法享有《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的「國內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的優惠。
實務慘案:55萬股利,11萬補稅,外加罰鍰!
讓我們看看國稅局公佈的真實案例:
甲公司的誤解:
甲公司(總機構在台灣)透過證券商購買並持有KY股。
112年度獲配股利 55萬元。
甲公司誤以為「只要是在台灣上市的股票,股利都免稅」,因此在營所稅申報時,未將這55萬元的股利收入計入所得額。
國稅局的核定:
稽徵機關查核發現,甲公司短漏報股利收入55萬元。
補徵稅額: $550,000X 20%(假設稅率) = $110,000
裁處罰鍰: 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短漏報所得還要面臨罰鍰。
短短一個疏忽,不僅多繳了11萬元稅金,還帶來額外的罰款壓力,實在得不償失。
企業主必看:三大自救與檢查清單
既然KY股的股利視為「外國所得」,企業就必須將這筆股利收入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中課稅。
你的公司應立即進行以下三點自查與規劃:
1. 檢視你的投資組合,別再被「KY」騙了!
檢查清單: 仔細核對你的股票交易明細與集保清單,所有以「XX KY」結尾的股票,其配發的股利,皆不適用免稅規定。
會計處理: 應將這筆股利收入全額計入當年度的營業外收入,並納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
2. 小心海外所得與最低稅負制 (AMT) 的影響
雖然KY股股利是外國所得,但營利事業的海外所得本身並不適用個人海外所得超過100萬需計入最低稅負制(AMT)的規定。企業的KY股股利是直接併入一般營所稅課徵。
重要提醒: 儘管如此,企業的稅務部門仍需清楚區分:這筆收入是應稅所得,必須併計課徵。
3. 發現短漏報?立即主動補報可免罰!
國稅局強調了一個重要的自救條款: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如果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調查前,營利事業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及補繳所漏稅額,只需要加計利息,可以免除罰鍰。
如果你的公司在過去年度有投資KY股,並誤以為股利免稅而漏報,請務必把握機會,在國稅局找上門前完成補正!
結語:稅務合規,從辨別公司國籍開始
KY股的掛牌交易確實帶來了投資的便利,但在稅務上,企業絕不能將其視為一般的「國內」公司。
請記住這句口訣:
「KY股身披台股衣,股利本質是外國錢;企業獲配須申報,否則補稅又罰鍰。」
在日益複雜的全球投資環境中,精確辨別投資標的國籍和適用稅法,是企業財務合規的基石。切勿因一個看似不起眼的「KY」字樣,讓公司的稅務風險瞬間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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