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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低企業稅制內容為何?推動時程怎麼安排?

2021-10-12 09:14經濟日報 編譯任中原/綜合外電

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主導下,136個國家已於8日簽署改革全球企業稅制的協議,將大幅改革跨國企業將向哪個國家、繳納多少比率的稅。



這項協議的執行計畫中,要求OECD須在2023年完成任務,包括對技術細節,以及對一些棘手的政治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以下為這項協議的關鍵問答:


●協議內容?


這項協議有兩大支柱。「第一支柱」主張將一些規模最大、獲利最豐企業所應繳的稅,重新分配給營收發生地的國家;「第二支柱」則是對企業制定全球性的最低有效稅率。


KPMG華府國家租稅實務主管柯文表示,「這是敲定整個協定的一大步,不過仍有許多工作要做」。


●第一支柱:


分成兩個部分,即「金額A」(Amounts A)與「金額B」(Amounts B)。「金額A」是將跨國企業的部分盈餘,重新劃撥到市場所在(即營收發生)的管轄地,這將影響到各國之間為避免重複課徵所得稅,而已存在的雙邊租稅協定。


-「金額A」的內容:


各簽署國決定,一小群規模最大、獲利最豐的企業,須把超過獲利10%門檻的剩餘利潤,提出25%、並列入該企業市場所在管轄地的應稅所得,不再完全列入企業總部所在地的應稅所得。


根據OECD,受此影響的跨國企業,為全球營收超過200億歐元(231億美元,約新台幣6,496.39億元)、且獲利率超過10%等可被視為全球化贏家的企業,數量約為100家。根據彭博資訊,台積電2020年營收約為454.87億美元,淨利率為38.1%。


OECD指出,在第一支柱下,預料每年將有超過1,250億美元獲利的課稅權,被重新分配到市場所在管轄地。開發中國家獲取收入占現有稅收的比例,預料將超過已開發國家。


OECD計劃在2022年中,針對「金額A」研擬出一份多邊協定書,送交各參與國簽署。各國須決定如何設計各項規則,以確定重新分配的盈餘來自何地。各國的聲明指出,「各實體將承擔的稅負,將來自賺得剩餘利潤的實體」,但某些管轄地的稅收可能受到較大的衝擊。


OECD也希望在2022年初公布模式化的規範,讓各簽署國能夠調適,以落實「金額A」。OECD將繼續針對「金額A」的相關規則進行一些關鍵性的設計,例如行銷/經銷的「安全港條款」將如何運作等。


「第一支柱」的多邊協定,也有助各國協調撤銷已片面實施的數位服務稅。聲明指出,這項協議「將要求所有當事國取消所有的數位服務稅,及其他與所有企業有關的類似措施,並承諾未來將不會引進這類措施」。協議也將界定各國不會接受的措施。


-「金額B」的內容:


「金額B」是允許各國使用一套公式,來決定行銷/經銷活動應繳納多少稅。OECD希望在2022年底時完成「金額B」的相關工作。


美國國際商業理事會專家表示,企業對「第一支柱中仍存在的技術挑戰甚感興趣」,包括租稅確定性、消除雙重課稅法規、盈餘劃分、行銷/經銷安全港,以及「金額B」等方面。


●第二支柱:


各國同意透過一系列的互動性法則,將企業稅最低有效稅率定為15%,包括所得計入規則(IIR)、徵稅不足之支付原則(UPR),及必需課稅原則(STTR)。


OECD表示,目標是在2021年11月底時,為第二支柱完成立法條文範本,同時公布條約條文範本,並針對STTR將如何運作提出補充說明。OECD並將於2022年中或年底時,研擬出一套多邊性的工具,以落實STTR,送請各國簽署。


根據OECD,這項新的最低稅率將適用於營收超過7.5億歐元(8.7億美元,約新台幣243.61億元)的企業,估計每年將額外產生約1,500億美元的全球稅收。


除了「兩大支柱」仍有一些技術性問題有待解決之外,對一些國家而言,執行的速度也是一項挑戰。


●接下來呢?


136國簽署協議後,預料將獲得本月底在羅馬召開20國集團(G20)峰會的各國領袖支持,簽署國接著必須修改國內法律、調整跨國協定,以落實協議。這項協議呼籲各國在2022年完成立法,以便在2023年生效。但這個時程表相當緊湊,因為過去的跨國租稅協議都費時多年才實施。



OECD公布的落實全球新租稅協定時間表如下: 2022年初:結束多邊會議,落實「第一支柱」的「金額A」(Amount A)工作。 2022年底:完成「第一支柱」的「金額B」工作。 2022年底:完成「第二支柱」架構。 2023年:協議生效目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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