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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撇步搶先看/企業特定股權交易 精算持股比率

2022/04/15 01:23:09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去年營利事業有交易未上市櫃股票,今年報稅要特別留意。


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王瑞鴻表示,房地合一稅將「特定股權交易」納入了課稅範圍,財政部對於持股比率認定方式相當複雜,透過關係企業持有股份,股權控制的影響力要相加,營利事業務必要精算持股比率,判斷是否屬於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所謂「特定股權交易」,是指營利事業或個人在處分國內外營利事業股權時,若同時符合兩要件,交易利得就須按持有期間課徵房地合一稅,第一,是交易直接或間接持股過半數的公司股權;第二,所處分的公司股權額,有價值50%以上是由台灣境內房地所構成。


其中,財政部對於「間接」持股的計算方式,有相當明確的解釋令,無論是直接持股、間接持股,最上層股東,皆有可能成為房地合一稅的課稅對象。


王瑞鴻表示,在營利事業方面,若公司透過關係企業而間接持有股份,且持有關係企業股份超過50%,或直接對關係企業具有控制力,直接持有及間接持有部分,是直接相加計算是否達到過半。


舉例而言,甲公司持有關係企業乙公司60%股份,並持有丙公司20%股份,同時乙公司也持有丙公司35%股份,在計算甲公司對丙公司的股權控制比率時,是將直接持有的20%,加上間接持有的35%,合計55%,已經過半,若丙公司股權價值有50%以上為不動產,甲公司出售丙公司股權,就要課房地合一稅。


但若持有關係企業股份不到一半,計算方式就是用各層持有股份的乘積來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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