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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政府補助別高興太早!別漏掉這筆營業稅

身為一個努力打拼的創業家或公司老闆,能拿到政府補助款,簡直是雪中送炭,讓事業發展得更順利。但拿到錢開心之餘,你是不是也曾冒出這個疑問:「這筆錢要不要繳營業稅啊?」

這問題看似簡單,答案卻不是絕對的「是」或「否」。如果沒搞清楚,輕則要補稅,重則還可能被罰款。今天這篇文章,就用白話文幫大家解開這個謎團,讓你一次搞懂政府補助款的「稅」事!


關鍵問題:這筆補助款是「白拿的」還是「有對價關係」?


國稅局判斷你是否要繳營業稅的關鍵,就只有一個:你拿到這筆補助款,是不是因為你「賣了東西」或「提供了服務」?

  • 情況一:這筆補助款是「銷售的代價」如果這筆錢,是政府為了買你的貨物或服務而給的,那就等於是「交易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下,這筆補助款就要當作是你的銷售額,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

  • 情況二:這筆補助款是「單純的補助」如果這筆錢,是政府為了鼓勵你做某件事而給的,而這件事的成果完全歸你所有,不是賣給政府的,那這筆錢就屬於非銷售的收入,可以免開統一發票,也不用繳營業稅。


是不是有點抽象?沒關係,我們用兩個實際的例子來釐清。


【案例解說】同樣是拿補助款,為何命運大不同?


📝案例一:不必繳稅的「研究補助款」

假設你開了一間科技公司「甲公司」,申請到政府的「研發補助計畫」,補助你開發一個新技術。

  • 行為: 你拿到這筆錢是為了「從事研究工作」。

  • 成果歸屬: 這項新技術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都歸「甲公司」所有。

  • 分析: 政府補助你,是為了鼓勵你投入研發,這筆錢不是為了「買」你的技術,因為技術成果完全是你的。你沒有「賣東西」給政府,也沒有「提供服務」給政府。


結論: 這筆補助款不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甲公司免開統一發票,也免報繳營業稅


📝案例二:需要繳稅的「委託案補助款」

一樣是「甲公司」,這次政府不是補助你研發,而是「委託」你幫他們做一個技術研究案,並把補助款撥給你。

  • 行為: 你拿到這筆錢是為了「提供研究服務」給政府。

  • 成果歸屬: 這項研究成果的所有權歸「政府」所有,或是由「政府與甲公司公同共有」。

  • 分析: 這筆錢是政府為了「購買」你的研究服務而支付的費用。你提供了服務(進行研究),而政府支付了代價(補助款),這就是典型的「銷售」行為。


結論: 這筆補助款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甲公司應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看懂了嗎?重點就在於,這筆錢有沒有「對價關係」。是政府花錢買你的東西或服務,還是單純鼓勵你去做某件事。


別心存僥倖!漏開發票的後果很嚴重


如果你收了政府補助款,明明該開發票繳稅卻沒有做,被國稅局查到,那後果可不是鬧著玩的。

  • 補稅: 一定要補繳欠的營業稅。

  • 罰款: 除了補稅,還會被處以罰鍰。


國稅局的追查手段越來越厲害,大數據一比對,你的金流哪裡不對勁,一眼就能看出來。別以為補助款是政府給的就沒事,這些錢的流向和性質,國稅局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給你的最後提醒:誠實申報,安心做生意


如果你發現自己過去可能因為對法規不了解,導致漏開了統一發票,也別太慌張。國稅局提供了一個「自首」的機會:


在「未經檢舉、未經稅務機關調查」之前,主動向國稅局補報並繳納漏掉的稅款,可以免罰,只要加計一點利息就好。


所以,與其整天提心吊膽,不如主動去補繳,既能避免罰款,也能讓自己安心做生意。

總結來說,收到政府補助款,請先問自己一個問題:「我是不是為了『賣東西或提供服務』而收到這筆錢?」想清楚了,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一張現代抽象插圖,一個人站在分岔路口,困惑地看著兩個路標。一個路標指向「Sales & Services」並帶有稅務符號;另一個路標指向「Grants & Non-Sales」並帶有免稅符號。背景是一座風格化的政府建築。
圖說/收到政府補助款,請先問自己一個問題:「我是不是為了『賣東西或提供服務』而收到這筆錢?」想清楚了,就知道該怎麼做了(本圖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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