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空手套白狼」?國稅局不允許!
- 財管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
- 9月17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想像一下,你是一家公司的老闆,為了擴大生意,你跟銀行借了一大筆錢,每年都得付一大筆利息。
但同時,你的朋友或關係企業遇到資金困難,你很夠義氣,直接把公司向銀行借來的錢,再借給他們,而且一毛利息都沒收,因為你是個「佛心」的老闆。
聽起來很慷慨?但在國稅局的眼裡,這可是大問題!
國稅局會認為,你向銀行借錢的目的是要用來賺錢,而你支付的利息,理應是為了賺取更多的收入。但如果你把錢無償借給別人,卻沒有產生任何收入,那這筆利息支出,國稅局就會認定為「不屬於營業必要」,不讓你拿來抵稅。
簡單來說,你花錢租了把槍,卻把槍借給別人去打獵,結果獵到的東西不是你的,租槍的錢你卻要自己付。國稅局會說:「這筆租金,我不能讓你當作是成本。」這就是核心概念。
什麼時候會出事?「無息」或「低息」借款!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的規定,如果你符合以下兩種情況,國稅局就有權力調整你的利息支出:
無息借出: 你向銀行借錢付利息,卻將資金無償(不收利息)借給他人。
低息借出: 你向銀行支付的利息比你從他人那裡收取的利息還要高。
當國稅局查到這種情況,他們會用你的「平均借款利率」,去計算你應該收卻沒收的利息,並將這筆利息支出從你的費用中剔除,等同於增加你的應稅所得,讓你多繳稅!
真實案例:1.6億的「佛心」借款,代價是80萬稅金!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分享了一個真實的案例,非常值得所有企業老闆警惕:
有一家甲公司,在2023年向銀行借款了2億元,平均借款利率是2.5%。
同時,甲公司借了其中1億6千萬元給同業乙公司,而且沒有收取任何利息收入。
在申報年度所得稅時,甲公司當然把向銀行借2億元所支付的所有利息,都列為公司的費用。
但國稅局在查帳時發現了這個不合理的交易。他們立刻動手,將這筆不該列為費用的利息剔除:
計算方式: 1.6億元(無息貸出的款項)× 2.5%(平均借款利率) = 400萬元
國稅局認為,這400萬元是甲公司因為無息借款給乙公司而產生的「非必要」利息支出。所以,國稅局將甲公司的利息支出減少了400萬元。
補稅金額: 400萬元 × 20%(營所稅稅率) = 80萬元
就這樣,甲公司因為一筆「佛心」的無息借款,平白無故地多繳了80萬元的稅金。這個案例清楚地告訴我們,稅務是講究邏輯和合理性的,而不是人情義理。
總結:聰明的老闆,會收利息!
這個稅務規定看似不起眼,卻是很多企業常犯的錯誤。尤其當公司間有頻繁的資金往來時,更容易忽略這個細節。
如果你真的需要將資金借給關係企業或他人,請務必記得:
收利息: 即使是象徵性的,也一定要收取利息。
合理利率: 收取的利率不宜過低,應參考市場行情或銀行借款利率。
在稅務的世界裡,沒有所謂的「空手套白狼」,也沒有免費的午餐。每一筆資金的流向,都必須有合理的解釋。記住,收利息不僅是為了賺錢,更是為了保護自己,避免被國稅局補稅!
▪️參考來源:臺北國稅局/營利事業將借入資金貸與他人未收取利息,對於相當於貸出資金所支付之利息不能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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