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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首課:銷貨沒發票,進貨沒憑證,都要罰!

在台灣做生意,除了先找店面與貨源,更重要的是辦「稅籍登記」。這聽起來或許很行政、很繁瑣,但如果忽略,後果可能比你想像的嚴重。

臺北國稅局近期就舉了一個案例。某位甲君,沒有先去辦稅籍登記,就直接展開營業。他的營業額其實不小,一年內進貨高達 200萬元,但卻完全沒有向供應商索取合法的進項憑證。更誇張的是,他在銷售商品時,也沒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結果少報了 400萬元的銷售額

這樣的行為一旦被查到,後果是什麼呢?

  • 補稅:甲君必須補繳營業稅 20萬元;於此同時,因為違反了多項法律(《營業稅法》第45條第51條,以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國稅局會選最重的來罰。

  • 行為罰:另外,他進貨沒有合法憑證的部分,也要再被罰 200萬元 × 2% = 4萬元

換句話說,少開幾張發票、少拿幾張憑證,最後要付出的代價可能是「補稅 + 罰款」,甚至比你當初省下來的還多好幾倍。

更要注意的是,「未開立發票」與「未取得憑證」是兩個獨立的違規行為,會被分開計算、分開處罰。

所以,對於所有剛準備創業、或者已經在經營的小商家來說,最重要的提醒只有一句: 👉 先把稅籍登記辦妥,再開始營業。

這不是增加麻煩,而是替自己買一份保障。因為一旦被查到,不只是金錢上的損失,還可能影響你的商譽、甚至後續貸款或合作。

一句話總結: 開店做生意可以慢一點,但稅務該做的手續,不能少。



在一個陰鬱的夜晚街景中,一個身著風衣、戴著帽子的模糊身影(象徵稅務官員)正在一家昏暗且貼有「CLOSED」和「OUT OF BUSINESS」告示的小店門口,貼上一個巨大的紅色「OFFICIAL PENALTY / ILLEGAL OPERATION」罰款印章。整體氛圍沉重,暗示了未辦理稅籍登記就營業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圖說:創業記得要「先辦稅籍登記」,這聽起來或許很行政、很繁瑣,但如果忽略,後果可能比你想像的嚴重(本圖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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