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來襲,網紅、YouTuber、Podcaster不可不懂
- 財管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
- 9月1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你是不是也常滑手機、看YouTube、聽Podcast?那你一定知道現在有越來越多網路創作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網紅」。他們靠著分享生活、創作內容,賺進了廣告分潤、業配收入,甚至還能靠粉絲抖內(贊助)。
但你有沒有想過,這些錢要不要繳稅?
財政部最近發布了一項新規定,簡單來說,就是針對「網紅」的網路收入課徵營業稅。這對許多人來說可能是個大消息,因為過去這塊的課稅模糊地帶很多。今天就帶你一次搞懂這份規範的重點。
誰需要繳稅?門檻在哪裡?
這項規定並不是針對所有網路創作者,如果你只是偶爾發發文、拍拍片,賺一點零星收入,不用太擔心。財政部設了兩個很明確的門檻:
實體門檻: 你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像工作室)、有招牌,或者有請員工來幫忙處理業務,基本上你就符合營業人資格。
銷售額門檻: 如果你沒有實體店面或員工,那麼就要看你的「月銷售額」。
如果你是賣東西(像網拍),每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就要辦理稅籍登記。
如果你是賣勞務(像表演、接業配、廣告分潤),每月銷售額超過5萬元,同樣要辦理稅籍登記。
也就是說,只要你的單月「網路勞務收入」超過5萬元,就得乖乖去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開始報繳營業稅了。
稅怎麼算?誰來付這筆錢?
這部分可能比較複雜,但我們用一個最常見的例子來說明:你當YouTuber賺取YouTube的分潤收入。
財政部把這筆交易分成四個角色:網紅(你)、平台(YouTube)、廣告主、和觀眾。
從經濟角度來看,你提供的「表演勞務」最終是賣給「觀眾」的。所以財政部判斷稅務的原則,除了看你跟平台簽約的地點,更重要的是看「觀眾」在哪裡。
舉例來說,你從YouTube拿到的分潤收入是65元。
如果其中80%的觀眾來自台灣,那麼這80%(52元)的收入就屬於台灣的營業稅課徵範圍。
如果其中20%的觀眾來自國外,那麼這20%(13元)的收入,因為消費者在境外,就可以適用「零稅率」。
所以,未來你跟平台算收入時,可能要更精準地釐清,這筆錢是來自台灣觀眾還是海外觀眾,才能正確計算要繳多少稅。
至於稅率,如果是小規模營業人,通常會被國稅局「查定課稅」,稅率是1%。如果你是一般規模的營業人,稅率則是5%。
新制上路,還有一段「輔導期」
財政部也知道這對很多人來說是個新規定,所以特別設了「輔導期間」。從現在開始到115年6月30日,如果你因為不了解規定,沒有及時辦理稅籍登記或報繳營業稅,都不會受到處罰。
這是一個很好的緩衝時間,讓網紅和平台有足夠的時間去了解和適應新規定。
財政部也呼籲,如果真的有違規,在輔導期間內主動去補報補繳,就可以避免未來的罰則。
總結:這對網紅界意味著什麼?
這項新規定,代表政府對於新興網路經濟的課稅態度越來越明確。它將許多過去處於灰色地帶的收入,正式納入稅收管理。
對於網紅來說,這不僅是多了一筆開銷,也意味著經營必須更透明、更專業。你需要開始學會記帳、了解稅務,甚至可能需要尋求專業的會計師協助。
這或許是個挑戰,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它也代表了「網紅」這個職業的成熟與正規化。當你的人氣和影響力達到一定的規模,你所獲得的收入,就應當與傳統行業一樣,盡到納稅義務。畢竟,賺錢的同時,也別忘了對社會盡一份責任。
參考來源:財政部新聞稿/財政部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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