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幫孩子買房=送大禮?小心贈與稅上門!
- 財管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
- 7月30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很多爸媽在幫孩子買房或給生活費時,會覺得「這是家人之間的愛,不是贈與」,但在國稅局眼中,只要是「無償給予他人財產」就屬於贈與行為,有可能要繳稅!
尤其是「贈與稅免稅額」這件事,常常被誤解,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補稅加罰。這篇文章幫你釐清常見兩種錯誤觀念:
一、贈與稅的免稅額,到底怎麼算?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的免稅額(自111年起調高)。重點在於:
🔸 是以「贈與人」為單位,不是每位受贈人各有一份!🔸 而且是以「曆年制」計算,也就是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 常見誤解:分開給,就不用繳稅?
📍來看個例子👇
甲爸爸在同一年內,3月給兒子240萬元,10月又給女兒240萬元,他以為「每個人都沒有超過244萬」就不用報稅。
錯了!因為贈與總額加起來是 480萬元,超過免稅額244萬元。結果國稅局查到後,要求他補稅23.6萬元,並裁罰23.6萬元,合計損失47.2萬元!
二、幫孩子買房,登記在孩子名下也是贈與?
這種情況超級常見:爸媽出錢買房,但房屋所有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心想「反正是自己人,不用繳稅吧?」
🛑錯!根據法律,只要是用自己的錢,無償為他人買不動產,就是贈與,必須按照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價格計算贈與總額,申報贈與稅。
📍真實案例提醒你:
甲爸爸在110年幫兒子買下一間總價1290萬元的房子,全部用自己的錢,但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他以為不用報稅,結果被查到後,國稅局要求補繳贈與稅107萬元(扣除當年免稅額220萬後,依10%課稅),再加罰鍰107萬元,合計損失214萬元!
✅ 應該怎麼做,才能合法又節稅?
事先評估贈與金額是否超過244萬
分年贈與,善用每年的免稅額度
記得:收到國稅局通知,要在10日內完成申報
如有未報,盡快辦理自動補報,可望減輕罰鍰
💡結語
你以為的「只是給孩子買房」、「只是生活支援」,在法律上都是具體的財產轉移。提早規劃、清楚申報,不僅守法,也能為家人節省未來不必要的稅務風險與財務損失。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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