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稅也能賣房?!
- 財管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
- 8月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 如果你欠稅,導致名下房地產被限制不能賣,解套方式在這裡!
1. 欠稅導致財產被限制處分? → 你可以提供「別人」的財產當作擔保來解套。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你因為欠稅(像是贈與稅、綜所稅等)被國稅局限制處分財產(也就是被「凍結」,不能賣、不能貸款),你可以申請用「第三人」(例如家人、朋友)名下的財產作為擔保,讓國稅局解除對你財產的限制。(稅捐稽徵法第24條)
2. 怎麼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你要準備以下資料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申請書
第三人簽署的「願意提供擔保」的同意書和具結書
擔保財產清單
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股票、存款、不動產資料等)
3. 舉例來看更清楚:
甲先生欠了112年度的贈與稅,被國稅局凍結了一筆土地(A地),導致原本已簽約要出售的交易無法過戶,如果違約會被罰錢。他就詢問國稅局是否有辦法解決。
後來他用一位朋友名下的上市公司股票作擔保,並完成設質(相當於設定抵押),國稅局確認後就通知地政機關,解除對那塊土地的限制處分。
土地可以順利過戶、收到買賣款項後,甲先生也就繳清了欠稅,最後朋友提供的擔保品也取回了。
4. 給房產有使用需求的納稅人建議:
如果你的財產因欠稅被凍結,卻急需辦理買賣、過戶或貸款等手續,可以參考這個方式: ✅ 找信任的人提供財產當擔保 ✅ 申請解除限制登記 ✅ 先解決眼前資金或交易需求 ✅ 繳清稅款後再取回擔保品
這樣既能合法處理稅務問題,也能保障你處分財產的權利。
參考來源/財政部新聞/納稅義務人得提供第三人財產作為欠稅擔保,以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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